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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沽湖畔的摩梭人 最后的母系部落

  泸沽湖位于丽江市宁蒗县与四川省盐源县交界处,生活在湖四周的主要是纳西族的支系——摩梭人。

  摩梭语“泸沽”的意思是“山沟里的湖”,因为摩梭人还保存着原始的母系社会传统,所以摩梭人也叫它“谢纳米”,意思是“母亲湖”。

  摩梭人大多实行“走婚”制,即男不娶、女不嫁,情侣叫“阿夏”,男女双方各居住在母亲家,男方只在夜晚到女方房间过夜(女“阿夏”住的闺房叫花房或花楼),清晨返回母亲家参加劳动,属于母亲家中的成员。建立“阿夏”关系完全以感情为基础,不受财产地位的影响,自愿交往,自由分手。 当少男少女长到第十三个年头的大年初一,母系家庭就要为他们举行成人礼,礼毕要给女孩穿裙子,给男孩穿裤子。男孩大多健壮,女孩大多高挑。一般到21岁左右就可以寻找“阿夏”了,通过生产劳动、走亲访友、篝火晚会上跳舞对歌等方式认识,一般是男方向女方赠送诸如花头巾、首饰等礼物,如果女方同意,就会用手指头勾男方的手心,并接受男方的礼物。如果女方有意,也可以大胆表露,例如主动从男方身上“抢”走一个小物件,或者主动赠送男方自己绣的腰带、做的食物等。双方约好后,夜晚男方主动到女方门口,并以约定好的暗号让女方开门,在女方“花房”里过夜,而在性生活中大多是女方占主导地位。关系稳定后,也要举行一个古老而简单的“藏巴啦”仪式。时间一般在半晚在女方家进行,不请客,朋友也不参加,敬下灶神,拜下祖宗,男方向女方家各成员行礼并送些小礼物。有了孩子的“阿夏婚”大多比较稳定,也有搬出去同居的情况。但所生子女由女方家庭抚养,随母姓,属于女方家庭成员。父亲对自己的亲生孩子没有教育抚养的责任,他们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但却与舅舅更亲近。父亲只养育自己的外甥,而他自己的孩子则由“阿夏”家的舅舅扶养。男女双方一生可结交多个“阿夏”,但一般不能同时结交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血缘关系的也是不能结交的。这样就形成了一般以祖母(按汉族习惯来说应该是外祖母)为一家之主的母系社会,祖母掌管家产与日常生活,老舅舅则掌管社交及风俗礼仪等,实际上也是男女平等的社会。家中祖母地位最高,一般正房都是祖母睡的房间。

  摩梭人吃饭与汉族和主体纳西族也不同,他们一般实行分餐制。在这样的家庭成长的摩梭人大多尊老爱幼互相帮助,不会有财产纷争,民风淳朴,犯罪率低,据说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只有一个人因轻度犯罪坐过牢。
    
  最近几年,在外地生活或进入政府部门工作等思想现代的摩梭人也接受了一夫一妻制。

  特别贴士:除导游和旅游从业人员外,一般不要向普通摩梭人(特别是年长者)打听走婚习俗和相关的花边新闻,普通摩梭人还是相当保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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